雜志與廣告
上海電梯
《上海電梯》創刊于1988年8月,是我國電梯行業辦刊最早的雜志之一。因為它一直堅持以電梯技術理論和應用技術為主的辦刊宗旨,受到國內電梯企業和相關企業及廣大讀者的...
埃略凡特文化傳播DM雜志
2009年1月創辦了《上海埃略凡特文化傳播廣告》。它不僅能擴大電梯企業向社會各個層面,尤其是房地產企業和物業單位的信息傳播和全面交流;也讓房地產企業及物業公司從...
仙游一物業公司違規收取電梯費用 挨罰五萬
12日上午,仙游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縣某物業公司違規收費行為送達罰單,責令其立即改正并處以違法所得的兩倍罰款,即5.04萬元。
日前,仙游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群眾投訴,稱仙游一家物業公司在收費標準外,違規收取電梯費用。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該公司收費標準及服務內容上并無收取電梯費用的說明,但在購房者辦理入住時,該物業公司竟向84戶收取300元/戶的電梯費用,共計違法所得2.52萬元。
根據《福建省電梯安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一般維修和檢驗檢測等費用由電梯使用單位支付。小區有委托物業公司為電梯使用單位,因此電梯的日常維保、一般維修和檢測費用應從物業收費里支付。此外,該辦法還明確了電梯更新、改造、重大維修費用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資金不足部分或者無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由產權所有者籌集。
經查,物業公司未與購房者協商,直接向購房者提供其擬定的《住戶手冊》中,所收取的費用名稱、收費標準等內容均一致,可重復使用,認定為格式條款。
物業公司以不合理、不公平的格式條款,向購房者收取本應由物業承擔的電梯費用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九)項的規定,屬于“規定消費者承擔應當由經營者承擔的經營風險責任”的利用格式條款加重消費者責任的違法行為。
該局依據《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第六十條之規定,對該物業公司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