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單位應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接到電梯故障或困人報告后,應以最快速度趕到現場實施救援和排除故障。瀘州市區抵達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其他地區不得超過1小時。”
昨日,瀘州市政府七屆第8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瀘州市電梯維保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有效期五年。《辦法》第五章“應急救援”中,對接到電梯故障報告后,維修救援人員趕到現場的時間做了硬性規定。
張若涵/制圖
規定
維保人員與維保電梯數量比例不低于1:30
在我市從事電梯維護業務的單位(公司或分公司),必須在我市范圍內設有固定辦公場所和固定應急救援電話。有與維保電梯數量相適應的安全管理、技術負責人和維保人員,其中維保人員與維保電梯數量比例不得低于1:30,每個維保工作站維保人員不得少于2人。凡在我市從事電梯維護保養的單位,必須在我市市級電梯安全管理機構履行登記告知手續,經審查符合相關資質條件方可從事維保工作。
電梯維保單位要制定維護保養方案,并嚴格按照方案開展維保工作;至少每15日對電梯進行一次日常維護保養;建立每臺電梯日常維護保養檔案,記錄電梯故障情況、整改情況,檔案至少保存4年;維護中發現電梯故障難以及時排除的、或發現有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電梯使用單位,暫停電梯使用,故障排除前不得將電梯交付使用。
電梯維護單位應自覺接受瀘州市電梯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調度指揮。
數據
瀘州7年間電梯總數翻近7倍
截至2015年底,全市在用電梯總數已達4401臺,相較于2008年的600余臺,7年間,電梯總數翻了近7倍。據統計,2016年仍然會保持20%的增長幅度。
由于一些住宅小區電梯老化嚴重,維護保養費用難以落實,加之一些電梯維保公司管理不規范、維護質量差,沒有達到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導致電梯非正常停運、乘客被困電梯內等情況時有發生。據統計,2016年1月1日-2月14日,瀘州市質監局“96933”電梯應急指揮平臺就接到電梯故障投訴79起,其中因電梯故障造成困人事件63起。
今年,市質監局牽頭起草了《瀘州市電梯維保監督管理辦法》,旨在加強和完善我市電梯安全監管,規范電梯維保行為和市場,預防和減少電梯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監管
進入“黑名單” 企業或被撤銷資質
《辦法》強調,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電梯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電梯維護保養行為實施監督管理。
市級電梯安全管理部門,應建立電梯維保單位年度考核制度,開展電梯維保單位信用評價,并定期通報考核結果和評價等次。縣級以上電梯安全管理部門應加強對電梯維保單位證后監管和日常工作檢查。
建立維保質量信譽體系黑名單制度和質量信用等級評定。將發生電梯安全責任事故、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等情況的單位列入“黑名單”,采取重點監控、輿論監督、向發證部門建議撤銷資質等嚴厲措施,逐步淘汰不良信用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