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江蘇省常州市質監局、房管局聯合,組織首批3800多臺電梯正式投保電梯責任保險,高正物業等13家物業企業和奧新電梯等43家電梯維保單位與人保財險常州分公司正式簽約。這既是推動全市電梯安全社會共治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強化全市住宅小區電梯管理的內在要求,更是體現安全管理事前預防事后補償原則的一項新機制。
電梯與百姓生產生活密切相關,其中住宅小區電梯管理更成為政府重視、輿論關注、百姓關心的民生熱點和公共安全問題。《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十七條、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八條、江蘇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二十四條都對建立事前預防和事后補償機制作了規定,鼓勵投保電梯責任保險,建立電梯故障所致損失的社會救濟途徑。
常州市電梯已連續多年保持20%左右的增長,目前共有各類電梯42968臺,其中乘客電梯28834臺、載貨電梯6557臺、自動扶梯3120臺、其他電梯4457臺。2015年,常州市出臺《關于推行電梯責任保險的實施意見》,部署推行電梯責任保險。從制度設計之初,就堅持問題導向和便民惠民原則,采取“政府推動、市場運作、專業經營”的方式,規定由電梯產權人、電梯維保單位、電梯檢驗機構、電梯生產廠家等電梯安全相關方共同投保電梯責任保險,約定電梯在安裝、運行、維保、檢驗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第三者財產損失時,由保險人負責賠償依法應由保險責任主體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同時,明確各方參保比例,其中住宅小區電梯產權人保費僅占1/5。電梯責任保險制度的建立,充分發揮了保險事前防范和事后補償功能,有效促進了全市公共安全體系的建設。
各轄市區市場監管局、房管局,市電梯協會、物業協會相關負責同志參加簽約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