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年,電梯“吃人”成為最刺痛人心的字眼。湖北荊州“7·26”扶手電梯安全事故發生后,短短幾周時間內,廣西梧州、杭州、北京、上海等地又出現多起電梯“吃”人的慘劇,電梯墜落、困人的事件也時有出現。民眾心里聚起一絲疑云:電梯,今后還能坐嗎?
輿論分析得好:電梯本不“吃人”,電梯安全事故的背后,拷問的其實是人的責任和良心。今天我們不缺安全設施和安全標準,也不缺安全監管的制度規范,更不缺安全管理的機構和人員。但這一切并不能自動組合成牢固的公共安全體系,它還需要人的責任良心,將各種標準、制度等聚合成一個動態的安全體系。在這個體系中,人的責任構成了維系公共安全的“芯”。
遺憾的是,這顆“責任芯”并不好找。數據顯示,在過去的2年間,我國共發生165起電梯事故,其中死亡人數在93人以上。這些血的代價為何還不能及時補上安全責任之“芯”呢?說到底,還是人的惰性和趨利性在作祟。
按照國家規定,應當至少每15日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等電梯維護保養工作,試問目前有多少電梯使用單位嚴格執行了這一規定?其所謂的“檢查”又有多少不是在走過場?一系列疑問背后,折射出人的責任心缺失,制度規范最終只停留于紙上。
據統計,我國每天有超2億人乘坐電梯,這意味著電梯安全幾乎與每個人都息息相關。但國家質檢總局今年上半年的排查中,發現將近5%的電梯存在安全隱患。另有樣本數據顯示,住宅電梯安全隱患還高于商用電梯。無年檢標識、年檢過期等,這些司空見慣的違規往往得不到重視,而警惕心、責任心恰恰就是從缺乏對細節的重視開始麻木的。
現代社會,技術越發達,標準越瑣細,安全體系脆弱度往往越高。安全管理的特殊性就在于,它是一個多方面綜合起作用的完整體系,任何細小的疏漏都可能讓整個安全失守,帶來“100-1=0”的后果。人人負起責來進行監督,才是維系電梯安全最重要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