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來自化隆回族自治縣的省人大代表李多杰關于電梯的話題引起了記者的注意。李多杰認為,目前西寧市最早的一批高層的電梯該換換了。
李多杰說,他所在小區的電梯已經使用快10年了,特別是最近幾年,電梯經常維修。“媒體已經報道了不少電梯安全事故,這方面我們應該加強重視。”
“我上網查了一下,一部電梯的使用壽命在15年至20年,如果超過這個年限,就應該報廢了。”李多杰說,現在西寧有很多高層建筑,目前首批建成使用的高層,已經快10年了,“這些高層的電梯該更換了,否則容易引發安全問題。”李多杰說。
李多杰說,一部新電梯的價格在40萬元至100萬元。如果需要更換,企事業單位、機關、商場等高層電梯的更換費用還好說,高層住宅小區的這筆更換費用就很麻煩。如果讓業主掏錢,顯然大部分業主沒有能力承擔這筆費用;如果讓物業公司承擔,對于原本就屬于住宅配套設施的電梯,估計物業公司也只能做到運行管理而已。
因此,李多杰建議,西寧市應逐步更換一批老舊電梯,解決潛在的安全問題。此外,政府應出臺相應政策,加強運行管理,在更換費用方面給予相應的補貼,或是一定的補償機制,確保電梯安全。
【場外連線】
省質監局:電梯沒必要10年一換
對于李多杰的建議,青海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給出答復:電梯沒有必要10年一換。
昨日,記者從省質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了解到,作為我國首個電梯主要部件報廢的國家標準,《電梯主要部件報廢技術條件》(以下簡稱“標準”)將于今年2月起正式實施,以填補多年來國內電梯行業缺少電梯報廢相關標準的空白。
由于受設計制造、安裝、維護保養和使用等多種因素的影響,電梯整機使用壽命存在很大差異,因此難以制定電梯整機的判廢標準。通過制定電梯主要部件報廢技術條件,進行報廢與否的判定,再決定電梯整機是否需要報廢,是提高在用電梯安全性的可行途徑。“就像人生病一樣,哪個地方出問題了,就醫治出問題的地方,只要治好了,就沒問題了。所以說10年更換一次電梯其實沒有必要。”省質監局特設處處長陳孝存說。
標準規定了“安全保護裝置、緊急救援裝置、井道安全門和活板門、驅動主機、轎廂、層門和轎門、電氣控制裝置”等13項對電梯安全運行影響較大的電梯主要部件報廢技術條件。這項標準明確將機械損傷(如開裂、變形)、非正常磨損、銹蝕、材料老化、電氣故障、電氣元件破損等6種影響安全運行的失效或潛在失效模式作為部件的報廢技術條件,為存在風險隱患需要報廢部件提供了技術依據。
【數據鏈接】
西寧市有電梯9813部
截至2015年年底,全省共注冊登記電梯13118部,較2014年全省電梯數量增長32%。其中西寧市有9813部電梯,占全省電梯總量的75%;全省在用電梯中,住宅樓用乘客電梯數量約占76%,辦公、商業、醫院和交通樞紐等其他場所使用的各類電梯數量占14%;全省在用電梯中,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約占7%,使用年限在5年至10年的約占18%,使用年限在5年之內的約占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