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志與廣告
上海電梯
《上海電梯》創刊于1988年8月,是我國電梯行業辦刊最早的雜志之一。因為它一直堅持以電梯技術理論和應用技術為主的辦刊宗旨,受到國內電梯企業和相關企業及廣大讀者的...
埃略凡特文化傳播DM雜志
2009年1月創辦了《上海埃略凡特文化傳播廣告》。它不僅能擴大電梯企業向社會各個層面,尤其是房地產企業和物業單位的信息傳播和全面交流;也讓房地產企業及物業公司從...
安徽:電梯安全監管辦法征求民意(圖)
10月18日,省政府法制辦公布《安徽省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草案)》,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草案對電梯的安裝、改造、維修施工及日常維護保養作出一系列規定,并明確了違規的法律責任。
草案明確,電梯的安裝、改造、維修,應當由電梯制造單位或者其通過合同委托的依法取得許可的單位進行。電梯施工單位不得將委托工程轉包或分包給其他單位,違者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電梯使用單位應在電梯轎廂內或出入口顯著位置張貼有效的《安全檢驗合格》標志、電梯使用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保持電梯緊急報警裝置有效應答緊急呼救,違者由縣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對非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對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草案明確,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應在電梯所在地設置固定辦公場所,配備相應數量持有特種作業人員證書的工作人員,至少每15日對電梯進行一次清潔、潤滑、檢查、調整,更換不符合要求的易損件,保障電梯正常運行。至少每年對電梯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并向使用單位出具檢查報告。接到乘客被困電梯報告后,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維修人員應迅速趕赴現場實施救援,設區的市市區范圍內抵達時間不超過三十分鐘,其他地區不超過一小時。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違反上述規定的,由縣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