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行重大決策聽證制度,增加制定規范性文件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提高公眾參與度,根據《常州市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常州市制定規范性文件聽證辦法》等有關規定,受常州市法制辦委托,常州質監局于4月10日舉行了《常州市住宅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聽證會。市質監局副局長薛利群擔任聽證主持人;市法制辦行政法規處副處長岳鳴剛、市質監局法規處處長尚衛東擔任聽證員;來自安監局、房管局、物價局的工作人員,媒體記者參加本次聽證會。11名聽證代表分別來自市人大、市政協、市電梯協會、市物業管理協會、物業公司、房產公司、電梯維保單位、電梯檢驗單位和社區。
《辦法》起草者之一、市質監局特設處處長周向陽從出臺背景、制定依據和制定過程等方面向與會代表介紹了《辦法》的起草情況。隨后與會代表積極建言獻策,對《辦法》的章節調整、法律責任界定、電梯維護費用征收、老舊電梯大修費用籌措、嚴重事故隱患界定等條款提出了諸多有益的意見建議,將有利于《辦法》的進一步完善,有效推動電梯維保行業健康發展,更好促進全市住宅電梯安全監管工作。
注:隨著城市化、現代化步伐的加快,電梯已成為市民生活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之一,尤其是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住宅電梯越來越成為公眾和媒體關注的焦點。常州市法制辦于2011年擬定了《常州市住宅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制定計劃,委托市電梯安全監察職能部門——常州質監局組織起草。常州質監局于2011年5月形成了《常州市住宅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在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的同時,書面征求了建設、房管、公安、消防、安監、物價部門的意見和建議,形成終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