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對鴻福廣場電梯事故的討論,大體上有以下三種意見:
1.電梯超載不報警,檢測方(電梯維保單位)責任不可推卸。
2.明知只能載13人,還要擠進去21人。乘客受傷也有自身責任。
3.一棟樓到底應該有多少臺電梯?這方面有沒有個規矩或標準?
南方日報訊 (記者/劉慕華)東莞市南城鴻福廣場電梯事故備受各方關注。昨日,市質監局組織召開全市電梯維保單位工作會議,市質監局局長羅曉勤說,將落實人員,逐臺逐項檢查和整改到位。
據市質監局介紹,會議向各電梯維保單位通報了9月9日東莞市南城鴻福廣場電梯事故情況,布置各電梯維保單位對電梯維保工作及隱患進一步開展自查和整改。
會議強調,各維保單位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開展電梯維保工作,強調了對電梯安全保護功能的檢查,對電梯進行重大維修、改造要辦理施工告知手續,及施工結束后要經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等要求。
羅曉勤在會上說,要充分認識到電梯安全形勢的嚴峻性和敏感性,進一步增強電梯安全生產工作的危機感和責任感。
他要求,要舉一反三,立即組織對電梯維保工作及隱患開展自查與整改。要認真制定工作計劃,落實有關人員,逐臺逐項檢查和整改到位,及時反饋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確保高質量、高效率完成此次電梯維保工作及隱患的自查與整改。
鴻福廣場電梯事故回顧
9月9日零時30分前后,位于南城鴻福路口的鴻福廣場發生一起因電梯失控造成20人受傷的事故,受傷人員中有12人在南城醫院接受治療,8人因傷勢較輕在家中休養。
事故過程是:9月8日晚,東莞市康大建材有限公司借用鴻福廣場1910號會議室組織業務培訓,約150名員工參加。
9日凌晨,培訓結束,康大公司員工分批乘坐電梯離開會場。
零時30分左右,有21名員工(7男14女)乘坐鴻福廣場1號電梯下樓。電梯自19樓下降到7樓后稍停頓,然后急速墜落至負一樓,當場造成20人(一說“21人”)不同程度受傷。
根據南城街道發布的事故通報,事故電梯下次檢驗日期為2012年5月10日,制造單位為杭州西子奧的斯電梯有限公司。該電梯2005年投入使用,額定載重量1000kg(13人)。該電梯的使用(物管)單位是東莞市方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由東莞市東奧電梯有限公司維保,最近一次維保時間為9月5日。
根據事故現場勘查,該電梯超載保護失效,致使電梯超速運行。超速致電梯限速器電氣開關作用,制動器動作致電梯在7樓短暫減速。但由于嚴重超載,制動器未能剎停,直至下滑到負一樓。電梯轎廂蹲底停止運行,同時對重架沖頂,對重塊固定螺栓脫落,其中一塊對重塊跌到轎廂頂,碎片跌入轎廂內砸傷人員。
至10日17時,住院的12名傷者中有6名先后出院,另6名傷者需住院觀察作進一步治療。
有媒體報道,東莞全市有近1600臺奧的斯電梯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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