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舊樓加裝電梯宣傳推廣工作如火如荼地展開,市內各區都爭相出臺相應的補貼政策,近日開始正式實施的《越秀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財政補助資金管理規定》(簡稱《規定》)也是其中之一。
越秀區《規定》正式出臺后,相關負責人隨即作出解釋。其中,對低保、低收入困難家庭的補助是越秀區首創,除了“1梯10萬元”的政府補貼外,如果該項電梯項目里有低保、低收入困難家庭,該家庭就可獲得最高5萬元補助。這對于低保、低收入困難家庭來說無疑是一大福音,具體如何發放也是他們比較關心的。
困難家庭額外補助如何計算?
既有住宅電梯加裝項目補助申請通過后,如果住戶既是低保、低收入困難補助對象又是電梯加裝項目出資人,可申請每梯額外最高5萬元的補助,按照每梯所含有困難家庭的比例分配。
若含有1戶困難家庭:如困難家庭在電梯加裝項目中出資小于5萬元,可申請與出資金額相等的額外補助;若困難家庭在電梯加裝項目中出資大于或等于5萬元,可申請最高5萬元的額外補助。
若含有N戶困難家庭:按出資比例將5萬元補助分發給在電梯加裝項目中出資的N戶困難家庭(所得補助以五萬元為限且不超過實際出資金額)。
困難家庭額外補助將直接發放至個人賬戶
《規定》出臺后,很多居民對于普通居民補助申領和困難家庭的額外補助申領是否需要分開操作比較關心。對此,工作人員表示,電梯加裝項目補助申請通過后,同一臺電梯項目的所有補助申請將統一發放至出資人共同授權委托的牽頭業主代表賬戶。困難家庭的額外補助將直接發放至困難家庭個人賬戶。
值得注意的是,《規定》關注了困難家庭,推出“10萬+”的政策。
除上述10萬元補貼外,對民政部門認定的低保、低收入等困難家庭,再對其所分攤的電梯增設設計費、電梯設備購置費、電梯工程建設費按規定給予補助。對低保、低收入困難家庭的補助,每臺電梯最高給予補助5萬元。這就意味著每臺電梯最多可能獲得15萬元的補助。
對于低保、低收入困難家庭的補助金額按照加裝電梯的出資金額來確定。如一棟樓中有多個低保、低收入困難家庭,則按照出資比例發放補助,但一梯不超過5萬元。
《規定》是針對越秀區轄區內在國有土地上取得合法房地產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或者合法報批手續,已建成投入使用的七層以上(含七層)、多業主、無電梯住宅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項目。
此外,補助發放采用先建后補的原則,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申請人在取得《電梯使用登記證》后向所屬街道辦事處提出補助申請,原則上要求同一臺電梯項目的所有補助申請由報建時出資人共同授權委托的牽頭業主代表統一辦理。
各街道在每月末將轄區內本月擬補助的名單和補助金額報區電梯辦備案;如涉及低保、低收入困難補助對象,經街道、區民政部門核實后還要由民政部門在越秀區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由區電梯辦將擬補助情況報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議。審議通過后方可發放加裝電梯補助。
【補助申領程序】
屬地街道辦事處受理電梯加裝項目的補助申請,受理后7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予以核實并加具意見。以下是居民要領取補助必須準備的資料:
1. 越秀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補助經費申請表;
2. 《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3. 《電梯使用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4. 城鎮困難家庭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 業主出資分攤方案原件(居委會蓋章)及復印件;
6. 正規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7. 其他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