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小區加裝電梯,這是一項利民便民舉措。福州鼓樓區為此還出臺專門政策,對舊樓加裝電梯給予最高10 萬元的補貼,更讓很多市民對加裝電梯熱情高漲。然而,記者調查發現,實際情況卻不像市民的熱情那樣“高漲”,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出現了“加裝難”!那么,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記者進行了走訪調查。
家住福州鼓樓區梅海園的張大爺曾因頸椎病動過手術,行動不便,加上自家所居住的房子沒有電梯,只能因此困居高樓。除了理發外,張大爺已經有三年多時間沒有下過樓。
張大爺居住于梅海園小區7號樓。該幢樓內,年過六旬的老人有將近20 個,大部分業主為了老人下樓方便,早在六年前就一直想加裝電梯。
早在2012 年,福州市政府就出臺了《關于福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若干意見(暫行)》。今年6 月26 日,鼓樓區政府通過了《鼓樓區住宅舊電梯更新改造及增設電梯資金補貼方案》,其中規定將為增設電梯提供項目總造價三分之一,最高不超過十萬元的補貼。《方案》再度激起了7 號樓業主們對增設電梯的期望。
“政府的政策對我們這些老年人已經十分優待了,很關心老百姓。”與張大爺同住一棟樓的馬老太說。但曾是加建電梯的倡議人的她,也同時表示自己“力量不足”。張大爺的老伴付老太則更干脆地說:“政府補貼的十萬塊錢甚至可以不要,關鍵是如何解決問題?!?/p>
馬老太口中的“力量不足”,實際上指該小區業主委員會以及其他業主所主張的“舊樓加裝外掛式電梯將侵占小區公共用地”的意見。早在六年前,在征得同梯位超過三分之二業主的簽名同意后,馬老太等住戶便開始選擇電梯公司、選定設計方案,并進行公示。2013年8 月29 日,收到了由福州市城鄉規劃局批復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在2014 年,7 號樓業主們加裝電梯的施工先后被阻擾了三次。7號樓加裝電梯一事就在“侵占小區公共用地”的激烈抵制聲中懸而未解,拖延至今。
該小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主告訴記者:“支持加裝電梯,但把電梯建在樓外會占用綠化地和公共通道?!睂Υ?,為7 號樓住戶設計電梯方案的福州快科公司職員小高則表示:“福州所有給舊樓加裝的電梯都是外掛式的電梯。7號樓與正對面6 號樓的間距有21米,電梯的設計尺寸是1.8 米x1.7米。這符合指導文件規定的‘應滿足不大于2.5 米x2.5 米’和‘間距不得小于9米’的條件?!?/p>
另外,根據相關規定,業主應“在小區公示欄進行不少于十日的公示”。對此,7 號樓的住戶們表示已經公示過三四次了。
“三張公示分別粘貼在進入小區的大門、7 號樓樓下以及東大門的公告欄上?!瘪R老太告訴記者:“當時把公示材料送交給了小區業主委員會主任,而且在公示期間并沒有人提出反對意見。為何到了施工階段,就遇到阻撓?”對此,物業管理處的工作人員表示:“問題很棘手,我們也左右為難。”
梅海園小區物業管理處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建電梯應該通過三分之二以上業主的同意,這個三分之二是全小區業主的三分之二?!?/p>
馬老太認為,政策規定中是要求本梯位三分之二業主同意即可。而且設計圖紙早已通過相關部門的審批。馬老太抱怨說:“全小區有一千兩百多戶住戶,我現在八十多歲了,難道要我挨家挨戶去問嗎?”
記者調查了解到,像梅海園小區這樣在加裝電梯過程中遭遇難題的例子很普遍。
福州海景花園小區2 號樓的業主也曾就加裝電梯之事達成共識,但待到施工之際,因一位業主突然反悔,工程也被迫暫停。無獨有偶,位于晉安區金雞山溫泉花園小區1 號樓的業主們也遭到幾位低層業主的激烈抗議,甚至還收到來自福州市城鄉規劃局的要求停止加裝電梯并與其它業主溝通協商的公函。
老舊小區加裝電梯,誰說了算?法律上如何界定?福建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丁兆增表示,地方政府相關規定不應違反上位法,小區內的公共配套設施屬于共有部分,應征求小區三分之二業主的同意。而廈門大學法學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則認為,舊樓加建電梯的規定是經專門政策批準的,應該屬于法律規定中的例外情況,只需經過改造單元三分之二業主同意即可。如果因此發生糾紛,最好通過協商解決。此外,兩位教授都認為公示環節的設立本身是對全小區業主權利的保護,在公示中未提出反對意見可以視為法律推定上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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