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樓2/3以上業主和所在單元全體業主同意,老住宅樓可申請加裝電梯;資金來源包括業主自籌資金、專項維修資金、財政補助資金等……14日,青島市出臺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青島市成為全省首個出臺具體方案給樓房加裝電梯“指路”的城市。
申請條件
申請加裝電梯,需住宅樓2/3以上業主和所在單元全體業主同意
14日,青島市印發青島市開展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試點對象包括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建設并投入使用,未列入未來10年內住房征收、拆除計劃,且符合加裝電梯條件的住宅。
實施方案規定,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應當滿足四個條件。首先,應經本棟住宅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并經擬加裝電梯所在單元的全體業主同意;涉及占用小區土地的,要充分聽取所在物業區域內業主的意見;加裝電梯后可能受到通行、采光、通風和噪聲等直接影響的利益相關方未提反對意見。建筑面積和業主人數的計算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其次,還要滿足住宅不存在結構安全隱患,加裝電梯后不影響既有房屋的整體性和結構安全;存在結構安全隱患的,須消除隱患后方可申請,或者書面承諾在加裝電梯的同時進行房屋結構安全加固、消除安全隱患。
再次,應符合城鄉規劃、建筑和消防等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規定,符合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城市風貌保護的相關規定,符合日照間距相關要求,電梯擬設位置應在原建設項目用地界址范圍內。此外,要滿足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經費籌集
加裝電梯資金除了業主自籌還有財政補助
《實施方案》規定,加裝電梯的資金來源主要包括:業主自籌資金、所涉及房屋分戶賬中的專項維修資金、財政補助資金和社會投資等。業主自籌資金部分,應根據所在樓層等因素,由業主按照一定的分攤比例共同出資,分攤比例由業主協商確定。財政補助資金部分,由相關區(市)政府落實,實施財政補助的期限為2016年至2020年。市級財政對區(市)進行獎補,獎補辦法另行制定。
長效管理
今后電梯運行、保養、維修等費用的分擔,業主須事先簽署協議
根據實施方案,加裝電梯的設計方案,應當在所在小區、棟和單元的主要出入口顯著位置進行公示,征求全體業主的意見,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的設計方案應當達到方案設計的編制深度要求。
業主還要簽訂加裝電梯協議,共同作出書面約定。約定的事項包括對加裝電梯的前期工作費用(包括結構安全鑒定、勘察、設計、方案公示等)、工程建設和安裝費用的預算及其籌集方案;擬加裝電梯的配置方案(包括電梯型號、電梯尺寸、運行參數、具體配置等內容);電梯維護保養方式及其運行維護保養費用分擔方案(包括電費、維修保養費、管理費、電梯更新費等);與不同意加裝電梯的業主展開協商,并對利益受損業主進行補償的資金籌集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