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市質監局相關負責人做客“中國大連”政府門戶網站“在線訪談”,解讀《大連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回答網友提問。據悉,我市現有在用電梯42165臺,近五年來平均年增長率15%。其中,乘客電梯36627臺,占87%;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3132臺,占7.5%;載貨電梯2003臺。在乘客電梯中,住宅和公共場所使用的電梯占85%。住宅電梯中,使用時間超過10年的約占20%。在我市工商登記的電梯維保單位114家,其中13家是電梯制造單位設立的分公司。
不明確使用單位電梯不得投入使用
電梯是眾多零部件組裝成的機電一體化設備,它的運行涉及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據了解,電梯投入使用后,其安全狀況時刻有可能產生變化,除需要依靠電梯安裝質量監督檢驗,每年一度的定期檢驗,15天一次的日常維護保養等這些預防性安全措施外,還需要電梯管理者加強電梯日常管理和定期檢查,及時發現異常情況,發現重大問題時應當緊急停用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將電梯安全放在首位,及時投入足夠的資金預防性地維修電梯,認真監督日常維保質量,減少安全隱患的出現。如果沒有責任單位或者責任人,電梯安全管理責任便得不到有效落實,也就無法保證電梯的安全運行。因此,為了落實法律責任主體,保證電梯的安全運行、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必須明確電梯使用單位,否則該電梯不得投入使用。
《辦法》第九條第四項規定:“未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且有多個所有權人的,由其協商確定電梯使用單位,經協商無法確定的,由電梯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協調確定電梯使用單位”。
此外,《辦法》還著重強化了使用單位的職責,比如:設置管理機構或者配備持證人員;公示安全管理人員的姓名、電話;隱患排查;建立安全技術檔案;監督、配合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緊急報警裝置有效運行;簽訂維保合同;停用自動扶梯和人行道應當采取設置警示標志、隔離裝置等措施;安全評估;委托有相應安裝資質的單位拆卸電梯等。
上一篇:江門第三季度立案查處6家電梯公司
下一篇:如何讓電梯更智能?答案在物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