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大連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我市首次就電梯安全管理進行專項立法。9月14日《大連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經大連市第十五屆人民政府第5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并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電梯數量近年急劇增加安全問題日益引發關注
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于芳介紹,近年來,隨著我市經濟和城市建設的快速發展,電梯數量急劇增加。同時,在電梯安全監管過程中也遇到一些新問題,引起全社會極大關注:一是電梯的使用管理涉及業主、物業公司、維保單位等多個主體,存在各主體在電梯使用管理上相互推諉的現象,住宅電梯安全管理責任難以有效落實;二是一些電梯使用管理責任單位法律意識淡薄,安全管理不到位;三是維護保養市場存在惡性競爭,部分維護保養單位不認真履行責任,導致安全隱患不能及時排除;四是老舊電梯數量逐年增加,更新改造需要規范。這些問題威脅著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出臺《辦法》十分迫切。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電梯安全管理工作,市政府法制辦今年初啟動了《辦法》制定工作。《辦法》明確了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職責,提出全面實行制造單位負責的維保體系,規范了住宅電梯維修資金的使用,強化了電梯使用單位和維護保養單位的職責,明確了在用住宅電梯加裝電梯卡的條件。
記者了解到,全面實行制造單位負責的維保體系,是我市在全國首先提出的。于芳表示,通過實行制造單位負責的維保體系,可提高電梯的維保質量,明晰電梯事故或者故障的責任,解決維保單位技術保障能力不足和惡性競爭問題。在用住宅電梯加裝電梯卡的條件:一是要征求業主意見,并經占建筑總面積2/3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二是施工單位需取得相應資格;三是安全檢驗合格。
電梯安全涉及民生保障必須分工協作多元共治
市質監局副局長湯易介紹,我市現有在用電梯42165臺,約占全國電梯總量的1%,全省的1/4,近五年來平均年增長率為15%。其中,乘客電梯36627臺,占87%;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3132臺,占7.5%;載貨電梯2003臺。在乘客電梯中,住宅和公共場所使用的電梯占85%。住宅電梯中,使用時間超過10年的約占20%。
電梯安全涉及民生保障,因此社會關注度非常高。近年來,我市各級質監部門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有針對性地強化了電梯安全的監管工作。五年來,全市共立案查處131起電梯違法違規案件,行政處罰300余萬元,有效打擊了電梯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近三年來,共撤銷、注銷6家電梯維保單位許可證,14家維保單位被列入“黑名單”。
為什么電梯故障頻發?為什么電梯修了壞、壞了修?為什么有的電梯出了故障還不能及時修?據統計,在導致電梯安全隱患的因素中,制造質量占16%,安裝占24%,保養和使用問題占60%。可見,持續的資金投入,及時規范的保養及規范使用,是電梯安全運行的關鍵因素。湯易表示,電梯安全工作涉及多個環節、多個部門,質監部門在依法履職的同時,積極配合國土房屋和城鄉建設、財政等部門提高樓宇電梯配置標準,促進老舊電梯維修、更新改造資金的有效落實,配合保監局推進電梯質量安全責任保險工作。爭取當地黨委、政府支持,推動建立政府領導,相關部門分工協作、多元共治的電梯安全工作新機制。我市近五年運行電梯未發生死亡事故,事故率遠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安全水平總體平穩。
維修資金、棄管梯、電梯費……《辦法》都有了明確說法
記者了解到,近年來,我市在電梯整治上不斷加大力度,高層居民住宅電梯集中維修整治工作被列為市政府2014年至2016年重點民生工程之一,并將市內四區故障率高、隱患大、居民經常投訴的棄管樓電梯和高層居民住宅老舊電梯納入市政府房屋維修“一二三工程”項目。維修資金由市區財政各補貼25%,居民從房屋公共維修基金中籌集50%。市質監局負責電梯維修整治技術方案和資金概算的制定,資金的申請和劃撥,由市內四區政府負責分別具體實施。截至目前,已完成758臺電梯的更新維修,多年積累的隱患已基本消除。
《辦法》第二十條對于電梯專項維修資金和應急使用維修資金作出規定。在城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中設立電梯專項資金,專款專用,遵循方便快捷、公開透明、受益人和負擔人相一致的原則,通過電梯安全監管部門的技術指導和監督檢查,維護維修資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提高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率。業主應履行電梯維修、改造、更新資金籌集義務。經電梯檢驗檢測機構判定,電梯存在危及房屋和人身財產安全的緊急情況,可不經過業主“雙2/3”表決同意,按照應急維修相關程序使用城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物業“棄管樓”電梯,是電梯監管的“老大難”問題,主要原因是電梯管理責任主體不明確。根據《辦法》第九條(四):未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且有多個所有權人的,由其協商確定電梯使用單位,經協商無法確定的,由電梯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協調確定電梯使用單位,以化解矛盾,解決民生問題。
《辦法》第十九條中對物業收取的住宅電梯費作了以下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收取的住宅電梯費,應當專門用于電梯運行、定期檢驗和維護保養等支出,單獨列賬并每年至少向業主公布一次收支賬目,接受業主和業主委員會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