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要及時、維護保養信息要公布……否則可能面臨最高10萬的罰款。《杭州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日前出爐,將于12月1日起實施,使電梯安全更有保障。這一《辦法》對電梯生產、使用、維護保養,以及電梯檢驗、安全風險評估、監督管理等作了全方位的規定。
電梯部件有了“退休”年齡
說起小區電梯安全,家住杭州和諧嘉園方女士有一肚子火。她家住在東區29樓,從2012年搬到新家,樓道電梯就故障頻繁,不是忽起忽落,就是急劇搖晃,還能聽到“吱嘎吱嘎”的聲響。“有一個月還有5次從20樓往下掉,就像玩過山車,每次都有死里逃生的感覺。”方女士說。
電梯頻頻出問題,和諧嘉園的物業也有委屈,據統計,2015年電梯故障報警次數達90多次,每次接到報警就聯系維修人員,可總是修不好。
“電梯‘年齡’不大,但由于配置低、質量差、使用頻率高、部件磨損大等原因,導致故障不斷。”維修人員判斷,小區使用頻率最高的一部電梯,一天上下達9000多次,目前部分電梯已提前進入“退休”年齡。
“根據現行的國家制造標準,目前對電梯強制報廢年限沒有明確規定,所以嘉園小區的部分磨損比較嚴重的電梯仍在使用。”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副處長袁劍鋒說,即將實行的《辦法》明確設定了主要零部件使用年限和次數,為電梯使用安全風險提供較為明確的判斷標準,有利于對電梯總體安全評估形成共識。
《辦法》規定,禁止將報廢的零部件用于電梯生產,否則將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以1萬元到10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要求,制造單位對出廠電梯應當隨附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等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注明電梯及其主要零部件設計使用年限或者次數,并在電梯顯著位置設置產品銘牌、安全警示標志及其說明。對未注明電梯及其主要零部件設計使用年限或者次數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救援不及時最高罰10萬元
“隨著城鎮化加快,電梯使用量越來越大。由于老舊電梯增多,更多的事故原因在于后期維護不足。”袁劍鋒說。
截至目前,杭州市登記在冊的電梯已近10萬臺,年均增長率達15%。目前使用年限超過15年的電梯有4000余臺,使用年限超過10年的達1.6萬臺。隨著時間推移,老舊電梯的占比將逐年提高,保養維護成了重中之重。
“在一年一次的監督檢查中發現,電梯保養維護等安全管理工作極不規范:存在責任主體不明確,使用單位安全管理職責不履行;電梯日常維保和維修、更新或改造資金不落實,無法保障電梯得到及時維修和養護;維保人力不足、從業人員技術水平下降。”袁劍鋒介紹。
今后,這些問題將得到破解。《辦法》規定,公共交通場所的電梯,使用管理單位和維護保養單位應根據電梯運行的實際狀況,增加維護保養頻次和維護保養項目。維護保養單位的應急救援電話,應保持24小時有效應答。接到電梯乘客被困報警后,電梯所在地為城區的,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在30分鐘內到達現場并實施救援;位于其他區域的,應當在1小時內到達現場并實施救援。對于應急救援電話未能24小時有效應答,或者在乘客被困報警后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趕到現場實施救援的,維護保養單位將受到1萬到10萬元以下罰款。
不公布養護信息將被罰款
人們時常發現,走進一部電梯,四面沒有任何提示信息,以致不清楚維保單位、應急救援電話,甚至不知道電梯是否進行維保。
據了解,按照國家頒布的《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要求,使用正常的電梯每月至少維保兩次,每季度、每半年、每年各進行一次大型維保。但由于維保人員緊缺、工作量繁重,導致出現一些維保“走過場”現象。同時,一些使用單位為減少成本,壓縮維保費用支出,對一些使用年限較長的部件有“多用一天算一天”的心態。
對這種情況,《辦法》規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將會定期對電梯生產、使用管理、維護保養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檢查。如果維保單位沒有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或者維護保養計劃,沒有在電梯顯著位置標示本單位的名稱、應急救援電話和投訴電話,沒有在電梯轎廂內或者出入口處公布最近一次維護保養信息,都將受到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辦法》要求維修單位必須公布保養信息,使用戶對電梯保養情況一目了然,以監督維修單位工作是否到位。”袁劍鋒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