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市電梯數量近幾年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長,目前已超過19000臺。近年來,電梯故障時有發生,群眾對此反映強烈,昨天下午,電梯責任保險推進暨現場簽約會標志著鎮江市全面啟動電梯責任保險。
電梯責任保險是指電梯在安裝、運行、維保、檢驗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時,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由保險人負責賠償依法應由保險責任主體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今年8月5日,市質監局聯合市政府金融辦、市保險行業協會印發了《鎮江市推行電梯責任保險實施方案》,鎮江市電梯責任保險工作開始啟動,力爭2017年底全市電梯參保率達50%,2018年底基本覆蓋全市在用電梯。
按照“誰投保、誰受益”的原則,投保主體應當是電梯產權人、維保單位、檢驗機構、電梯生產廠家等電梯安全相關方。對在用電梯,由電梯所有權人或使用權人、電梯維保單位、電梯檢驗機構按一定比例共同投保(住宅電梯投保保費比例為2∶3∶5,非住宅電梯投保保費比例為5∶4∶1,別墅電梯由產權所有人單獨全額投保),每年投保1次;對新安裝電梯,由電梯制造單位或者其委托的安裝單位投保1年期的電梯責任保險。
會議現場,6家投保單位代表與保險公司現場簽訂投保意向書。記者了解到,目前垂直升降電梯每臺年保費為93元,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每臺為95元,新安裝電梯每臺為98元。按照支付比例,市質監局工作人員算了一筆賬,普通住戶每年為一臺電梯繳納的保費為1元左右。
按照公布的保險方案,垂直升降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賠償限額都相同,每次/累計事故賠償限額500萬(含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每人每次事故死亡/傷殘賠償限額80萬元(其中含每人每次事故醫療費用賠償限額8萬元),每次事故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萬元。
此外,參保電梯還會提供無責救助。投保電梯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經有權部門認定屬非投保人責任時,實施無責救助。每臺電梯每次事故無責救助額度限額為10萬元,其中每人不超過3萬元;投保電梯發生意外未造成人員傷亡,經有權部門認定為非投保人責任但為第三者本身原因的,對第三者給予一定救助。
據介紹,今后,電梯責任保險工作列入年度特種設備安全考核內容,由市質監部門定期組織通報電梯保險參保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