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剛維修完,業主就乘坐電梯,結果,電梯從4層滑至1層。對此,物業卻表示該電梯“沒問題”。為此,業主提出質疑:電梯出事誰之責?
驚魂:電梯突然溜梯 業主受驚嚇
電梯突然墜落從4樓滑至1樓 物業:沒問題
“我坐電梯回家,升到4層時,電梯突然下墜,感覺身體也隨之下落,幸好到1層時停下了。”王楠(化名)今年34歲,家住鞍山市鐵西區幸福大道小區6#樓2單元14層。王楠介紹,8月11日下午4時30分左右,自己下班回家,乘電梯升至4層時,電梯突然發生溜梯。
“電梯溜梯時,我下意識地倚住電梯壁,后來就聽見‘咕咚’一聲,電梯滑到了1層。”王楠回憶,電梯滑至1層時,自己感覺身體猛然下墜,但沒有摔倒,此外,自己感覺有些頭暈、胸悶、四肢麻木,身體還有些發抖。
王楠回憶,電梯到達1層后,電梯門并沒有正常打開,自己有些害怕,于是猛按電梯內的求救鈴,大約過了1分鐘后,電梯門總算打開了,自己才從電梯里出來,癱坐在電梯口。
物業:電梯沒問題 已恢復使用
8月11日下午5時許,記者趕到幸福大道小區時,120已趕到現場,醫護人員攙扶著王楠上了救護車,物業工作人員也隨王楠一起到醫院看病。
記者進入2單元,只有1部電梯,已經關停。一名在現場的物業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部電梯在一周前就因“主板燒了”發生故障關停,維保公司一直在聯系廠家更換主板。這名工作人員稱,就在王楠出事前,維保人員剛給電梯更換了主板,電梯恢復使用,沒想到王楠乘坐時卻出事了。
記者采訪時,電梯維保公司一名女性工作人員也趕到現場,對于電梯是否出現故障,因何發生滑梯,該工作人員表示需要另一名維保人員檢查后才能得出結論。
8月12日上午10時許,記者撥打幸福大道小區物業電話,一位男士自稱是物業唐經理,他表示,維保人員已經檢查,電梯沒問題,已恢復使用。此外,唐經理表示,王楠乘電梯前有業主坐過該電梯,并未出事,因為電梯內沒有監控,唐經理對王楠的說法表示質疑。
業主質疑:
電梯出事誰之責?
這部電梯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故障了。”王楠介紹,自己一家于2011年入住,在入住當年,這部電梯就曾發生故障,此后,在自己的記憶中,這部電梯每年都要發生幾次故障。“今年這部電梯就兩三次出病。”王楠稱,前不久,這部電梯發生故障,有鄰居稱乘坐電梯時發生溜梯,從十幾層滑至七八層,幸好沒發生危險。
王楠一家居住的高層住宅共有25層,1至3層為網點,4層以上為住宅。有居民介紹,2單元唯一一部電梯關停后,樓層低的居民只好爬樓梯,樓層高的居民則需乘坐該樓1單元的電梯到達16層,然后再通過消防通道走到2單元,再爬樓梯回家。對于這部令人憂心的電梯,王楠和鄰居們都提出質疑:一旦電梯出事,給業主造成危險,責任該由誰來負?
律師說法:物業應盡安保責任
如果業主因電梯故障造成人身傷害,應該由誰來負責呢?對此,本報專家、遼寧嘉言律師事務所律師任彥成認為:首先,在保修期內,電梯發生故障造成傷害的,應由開發商和電梯生產商共同承擔責任;其次,有電梯維保公司的,要看維保公司是否盡到維保責任,如果電梯因維保公司失職發生故障造成意外傷害的,維保公司應負主要責任;最后,對于小區公共設施,物業應盡安全管理保障責任,如果物業沒有盡責,則應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