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陽一90后小伙董某從事電梯保養等工作,一次偶然的機會在qq上加了一個叫“電梯交流群”,沒有好好學習電梯知識,反而被群中辦假證的小廣告吸引了。近日,董某因偽造國家證件罪被溧陽法院一審判決有期徒刑四年,其因盜竊罪仍處于緩刑期,故因數罪并罰,被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2015年年中,董某在qq上加了一個叫“電梯交流群”,看到群里有打廣告專門辦假證的qq號,只要付錢之后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和照片就能幫別人辦證,很明顯打小廣告的人是辦假證的,這些證件是國家正規證件,一定要本人考試通過正規途徑才能考到,不可能花點錢就可以辦到真的證件,但董某為了賺點外快,開始尋思如何從中獲利。
作為電梯行業工作者,董某明白從事電梯安裝工作的人都需要辦理電梯機械操作證和電梯電氣操作證的,但大部分人是沒有時間考試的。于是,他謊稱自己可以幫助他們辦到真的證件,待對方付款后,再找辦理假的證件給別人,賺取差價。2015年7月至8月期間,董某通過打電話給熟人,發廣告到行業qq群,通過朋友圈發狀態等方式,虛構能為他人辦理真的電梯操作證(由常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制作并頒發),再將欲辦證人員的照片交網上聯系的制作假證人員,制作假電梯操作證冒充真證件等手段,先后騙得姜某、孫某、張某等人的信任,共收取人民幣56450元,辦理假電梯操作證26本。但其辦理的證件網上查詢不到,遂案發。
溧陽法院經審理認為,董某偽造國家機關的證件,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董某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可以從輕處罰。董某已為他人制作了26本國家機關證件,已屬情節嚴重。姜某等人是向董某非法購買國家機關證件的行為人,因國家機關證件是不允許買賣的,故姜某等人不屬于被害人,董某收取的款項屬非法所得,依法應予沒收。董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又犯新罪,依法應當撤銷緩刑,實行數罪并罰。綜合考慮,故作此判決。
法官提醒,買賣假證都是違法行為,不要為了貪圖方便就以身試法,以免后悔莫及,只有腳踏實地通過正規途徑考取行業準入證等,才能為自身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