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志與廣告
上海電梯
《上海電梯》創刊于1988年8月,是我國電梯行業辦刊最早的雜志之一。因為它一直堅持以電梯技術理論和應用技術為主的辦刊宗旨,受到國內電梯企業和相關企業及廣大讀者的...
埃略凡特文化傳播DM雜志
2009年1月創辦了《上海埃略凡特文化傳播廣告》。它不僅能擴大電梯企業向社會各個層面,尤其是房地產企業和物業單位的信息傳播和全面交流;也讓房地產企業及物業公司從...
市北為電梯投保險 發生傷亡事故每人最多獲賠80萬
7月6日,記者從市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2016年市北區“區辦實事”之一的電梯責任險采購項目已于7月初公開招標,該項目由市北區政府全額投資100萬,相比2015年,在相同投保額情況下,電梯事故傷亡者的賠償額度大幅提高,同時若被困電梯也可獲相應賠償。
據悉,市北區政府在2015年首次嘗試為全區在用電梯全額投電梯責任保險,在全國為數不多,今年市北區政府繼續將電梯責任保險納入2016年區辦實事。投保的電梯若運行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人傷亡或財產損失,可依法進行索賠。與2015年相比,今年每次事故賠償限額由100萬提高至500萬、每次事故每受傷害人賠償限額由20萬提高至80萬元。負責此項目的特監科工作人員表示,從全國各地的實際情況來看,電梯困人事件時有發生,因此今年特別添加了電梯困人的賠償條款,經調查取證,若居民在電梯內被困超過40分鐘可獲賠償200元,一個半小時以上可獲賠400元。
據悉,電梯投保需滿足以下條件:承保電梯為市北區境內,依法持有政府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使用登記證》(特種設備注冊卡或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和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有效期內《電梯使用標志》的電梯。出險時,以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的檢測報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