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的年檢證已經過期3個月,卻仍在使用,這讓居住在和平區長白東路圣水苑的汪女士異常擔憂。昨天,汪女士向沈陽晚報新聞熱線96009-1投訴。
汪女士告訴沈陽晚報、沈陽網記者,前幾年,她兩次被突發故障的電梯困住,雖然未造成人身傷害,但至今仍讓她心有余悸。自從發現電梯年檢證過期后,汪女士每次乘坐電梯都“心慌慌地”。
現場:小區電梯年檢全過期
昨天下午,記者來到圣水苑小區。在3號樓的電梯里,記者看到,電梯年檢證的“下次檢驗日期”為2016年3月,維保單位為沈陽藍光電梯經銷有限公司。
汪女士表示,小區全是二三十層的高層,一共24部電梯。記者隨機到幾棟樓的電梯間走訪,發現每部電梯的年檢證都已過期三個月。多位小區居民表示,他們一直都信任物業,誰也沒注意到電梯年檢證過期的事兒。
物業:早申請了,一直在“排隊”
對此,沈陽嘉益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孫經理告訴記者,小區一共24部電梯,每部都過期了。“所有檢測電梯的材料我們都準備了,早在今年1月份就申請了,可聽說是檢測部門活兒太多,我們一直在排隊,還沒輪到給我們檢測呢。”
對此,小區的電梯維保單位——沈陽藍光電梯經銷有限公司的韓經理表示,他們今年2月份申請檢測,由于小區部分電梯有問題,被電梯檢測機構遼寧省安全科學研究院責令整改。“我們弄好以后,約了對方幾次,但因為各種原因,對方一直沒來檢測,就耽誤了。”韓經理承諾,他會立即再和檢測部門溝通,盡快完成檢測。
質監局:電梯超期未檢應停用
沈陽市質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查處相關負責人表示,《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電梯年檢屬于法定強制檢驗,不及時年檢將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圣水苑的電梯已經超期三個月未檢,按規定是要做停用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