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蘭州晨報新聞熱線96555接到雁灘金地花園的楊先生反映,其所在單元電梯5月14日出現問題不能使用后,物業貼出通知要求每戶繳納1500元到2600元不等的設備更換費用進行維修。采訪中,金地物業管理公司表示,根據相關法規,他們認為電梯大修費用需由業主承擔,但為了盡快恢復電梯運行,他們將和業主進行溝通。
電梯“罷工”業主上下樓成難題
采訪中,金地花園住戶周先生告訴記者,今年5月14日小區2號樓3單元電梯出現故障停用,但卻一直無人維修。在他們多次向物業反映后,物業表示電梯維修費用要由業主分攤,這讓周先生等業主無法接受。
“不是有維修基金嗎?電梯維修怎么要業主承擔?”采訪中一位業主表示不滿。由于維修費用沒有達成統一,維修一度擱置。周先生告訴記者,電梯發生故障停運后樓層低的、年輕人還好,住在高層的老人出行成了難題。
物業:分攤維修費有據可依
記者了解到,在電梯出現故障十多天后,金地花園的物業管理方甘肅金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貼出通知,稱該單元電梯需進行維修,將按照不同樓層向業主收取電梯更換費用,7-12樓每戶2600元,4-6樓每戶2400元,2-3樓每戶1500元。物業公司同時列出了電梯維修支出費用共12項,共計4.8萬元。
記者隨后向金地物業公司進行了解,該公司一位負責人周經理表示,根據物業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電梯大修費用要由業主承擔。針對業主提出的用房屋維修基金支付,周經理表示,由于業主購房時房價較低,繳納的維修基金根本不夠用。
對于記者提出的,到底是根據哪條法律法規確定維修費用應由業主承擔,金地物業并沒有給出明確回復。
業內:費用可從維修資金支出
一位從事物業管理多年的業內人士表示,作為小區業主共有、共用設施,小區電梯的維修費用可從房屋公共維修資金中支出。但如果小區房屋公共維修資金短缺,可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當業主分戶賬面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足首期交存額30%的,應當及時續交。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方案由業主大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