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今年2月份,在龍華萊蒙水謝春天小區,也發生過類似的電梯安全投訴案例。業主投訴稱坐該小區電梯時聽到大聲異響,最終經執法人員檢測,電梯的安全性能顯示沒問題。4月7日,位于南山區的星海名城六期一部電梯忽然從13層滑落至1層,業主受到驚嚇。在今年3月28日至4月7日期間,星海名城3期、5期、6期共登記電梯故障34宗,其中困人事件有3宗,其余為屏幕顯示器故障、按鍵不靈敏19宗,門關不上、有晃動、異響等12宗。
記者從深圳市市場監管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獲悉,據統計,我市今年來電梯投訴共395宗,其中稱電梯下墜、困人的投訴分別為108和57宗,排在前2位。
為什么會出現居民投訴密集,而檢測結果又顯示合格的情況?深圳市市場監管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林鑠眾科長介紹,目前國家規定的電梯檢驗包括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這些檢驗項目只是國家標準的一部分,只要電梯符合檢驗規則等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電梯就可以合法使用。故障率屬于質量范疇,但由于國家未規定電梯故障率指標強制要求,因此電梯即使多次發生故障,也未違反特種設備法律規定,因此檢驗合格的電梯也會發生故障甚至故障多發。
“從根源上看,故障率高低主要由業主、使用單位安全投入的多少決定。” 林鑠眾認為,此類安全糾紛主要是因為市場因素造成的,“以零部件更換為例,為節省成本,目前使用單位多以零部件報廢為更換的時間節點和判斷依據,客觀上增加了故障頻次。”
對此,晶報記者提出能否建立預防性維修制度、提出故障率指標,約束使用單位加大投入,以解決電梯故障高發造成的投訴糾紛。林鑠眾表示,今年將研究建議把電梯故障率約束指標列入特區特種設備立法計劃。
值得一提的是,“電梯下墜多為失速,不是墜落”的說法也得到驗證。林鑠眾解釋道,我市108宗“電梯下墜”投訴多為電梯丟失位置信號后按預定程序運行的一種安全防護狀態。為了保證電梯安全運行,電梯安裝大量的傳感器、監測開關,一旦監測到異常情況(如門鎖開關受外力瞬間開合等),就會向電梯主控板發出異常信號,電梯則按照預定設計啟動安全保護程序,緊急制停、自動返回基站或就近平層。
林鑠眾表示,在此溜梯、困人過程中,只要不采取強行扒門等非法救助方式,不會引發傷亡事故。因此,加強安全、文明乘梯和加大電梯安全投入的正確輿論引導,顯得更加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