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推進電梯制造單位承擔電梯維保一體化服務,建立電梯使用管理者首負責任和賠償先付制度。近日,質檢總局印發《特種設備安全監管改革頂層設計方案》
《方案》確定改革工作目標,到2017年底前,建立各級監管部門的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建立基于風險分類監管的行政許可制度,基本完成檢驗改革和檢驗機構整合試點;推動與改革相適應的法律法規修訂。
到2020年底前,完善與改革相適應的特種設備安全法治;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以多元共治為特征、以風險管理為主線的中國特色特種設備安全治理體系,推進治理能力現代化;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影響事件得到有效遏制,萬臺特種設備死亡率和事故率接近發達國家水平;特種設備產品和服務質量達到或接近國際先進水平。
《方案》強調,制定政府購買電梯維保等服務清單和程序,建立行業協會承擔政府委托工作的監督制度,積極采信行業協會的評價認定結果,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和委托力度。鼓勵參與重要規劃、重大政策和法規標準制修訂,引導行業協會參與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支持開展以行業自律為基礎的自愿性市場準入評價,培育規范團體標準制定工作,支持開展高于國家標準要求的產品、服務評價工作,發揮行業協會的宣傳咨詢、教育培訓、技術鑒定等服務功能。支持建立行業自律規范,推進行業誠信體系建設,提高行業協會公信力。
此外,將推動各級政府搭建電梯等特種設備公共服務平臺,建立以故障率、事故率為指標的電梯等特種設備質量安全評價體系,推進電梯應急處置平臺建設,推動地方政府建立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協調機制。大力加強信息化建設,建設全國統一標準的特種設備信息化平臺,推進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企業誠信、安全隱患等與公眾安全相關的重要信息向全社會公開。
《方案》還要求,充分利用電視、電臺、報紙、網絡等各種媒體,廣泛宣傳電梯安全知識,提高社會公眾對電梯的認知度,提升社會公眾的參與意識。推動電梯等特種設備知識進學校、進課程,提升中小學生安全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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