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武漢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出臺,3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確保市民乘坐安全,全市7.6萬臺電梯將設專門的“醫保賬戶”,每半月體檢保養一次,每年監督抽查其中10%以上的電梯,確保運行安全,減少電梯事故發生。
電梯總量居中部城市之首
截至目前,全市在冊電梯76821臺,總量居中部城市之首。2010年以來,武漢市電梯總量,以年均18%的速度增長,僅去年一年就新增12013臺。按類型劃分:垂直電梯69873臺,扶梯6402臺,自動人行道546條,住宅電梯46860臺。我市共有電梯整機制造廠5家,電梯安裝、改造、維修單位329家,電梯使用管理單位6524家;電梯檢驗機構有2家:湖北省特檢院和武漢市特檢所。
全市共有600多臺超15年服役的電梯,將進行安全評價和整改,維修整改經費無法落實的,由街道政府牽頭,與使用管理單位、業主和有關監管部門共同商議,確定具體的費用承擔方式。
每部電梯均設“責任人”
根據新頒布的《武漢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業主是電梯所有權人,應承擔電梯安全運行相關義務;物業服務企業,為電梯使用管理單位;各級政府全面負責電梯安全使用綜合管理;街道辦事處負責督促業主委員會,明確使用管理單位,組織和協調住宅小區電梯修理、改造資金籌措方案等。街道辦事處將為歷史遺留的問題電梯、物業更迭或“棄管”的電梯、無主的電梯、無更新改造經費的電梯,提供解決途徑和辦法。
每半月要保養一次
電梯廠家要有質保期,質保期內免費修理;缺陷電梯要召回;廠家的新裝電梯,應配網絡遠程傳輸功能的監測裝置。電梯維保單位應按要求保養,并對保養電梯的安全負責;制定日常維保計劃,至少每半月進行一次日常維護保養,并填寫保養記錄和故障記錄;建立24小時維護保養值班電話,接到電梯困人或事故通知,要及時抵達現場實施救援。
每年抽查全市1/10的電梯
質監部門每年監督抽查全市不少于10%的在用電梯,檢驗不合格的電梯,將對外公布,不得繼續使用。建立信用評價和信息公布制度,像管理汽車一樣管電梯,對有關“產銷用養”單位,實行“扣分”制,并每年向社會公布本市電梯監督抽查情況及安全狀況報告。
電梯也有“養老金”
電梯日常運行的“醫療費”、“體檢費”等,從物業管理費用中列支。物業方應當將與業主委員會約定的電梯運行維護費用,單獨設立電梯賬戶,專款專用,每半年向業主公布一次支出情況。
已建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電梯,按照《武漢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合理使用這筆“養老金”。沒“養老金”的,或者錢不足的,按照“誰受益、誰出資”的原則,由業主共同承擔。
《武漢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還建議引入電梯安全責任保險機制,鼓勵電梯生產、使用和維護保養單位,購買安全責任保險,解決承擔巨額賠付風險的問題。各區政府也應設立電梯安全應急專項資金,用于電梯的應急和事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