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島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計劃》日前審議通過,共確定了10件送審項目和18件調研項目,《青島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青島市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有望出臺。
10件送審項目主要涉及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公共服務水平、提高服務“三農”水平以及推進城鄉建設與管理四大方面。
與之相對應的,2016年擬制定《青島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青島市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青島市社會急救醫療管理規定》、《青島市學校管理辦法》、《青島市城市公共交通車輛乘坐規定》、《青島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擬制定頒布《青島市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辦法》、《青島市農村氣象服務管理辦法》、《青島市軌道交通綜合開發利用管理辦法》及《青島市城市公有房產管理辦法》。
另據悉,關于調研項目,根據《規章計劃》安排,2016年擬對青島市碳排放總量控制和碳排放交易管理暫行辦法、青島市政府專職消防隊伍管理辦法等18件政府規章項目進行調研,其中修改修訂類5件,新制定類13件。通過調研,將了解和掌握青島市相關領域的工作開展情況和國內外有關立法情況的第一手資料,為今后政府規章制定工作做好項目儲備。
青島新聞網了解到,今年是青島獲得地方立法權30周年。30年來,市政府不斷完善開門立法制度,形成了一系列制度和措施,現在所有的規章制定項目,除涉密的項目外,必須公開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同時全面建立了公開征求意見采納情況反饋機制。
去年,青島還建立了政府立法基層聯系點制度,確定全市77家基層單位作為政府立法聯系點。今后,所有的規章草案均需有針對性地征求基層聯系點的意見,以全面提升征求意見的針對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