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多地頻發的電梯事故讓人心有余悸。一旦事故發生,市民受到的傷害誰來埋單?1月21日,記者從2016年全區質監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目前全區已開展電梯安全責任保險試點,重點場所電梯投保率(包括公眾責任險)已達50%。市民在乘坐“被投保”電梯時,若發生意外事故,最高可獲30萬元賠償。
廣西已有近7.5萬臺電梯,數量仍在繼續增長。電梯的使用年限一般超過15年就屬于老舊電梯,一旦發生事故,受害方尋求賠付的過程往往十分困難。
自治區質監局特種設備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以往,一旦發生電梯事故,受害方的救治、補償,由事故責任人承擔,常出現賠付“扯皮”的情況。為減少此類事件發生,質監部門已聯合保監部門、保險行業共同推進電梯安全責任保險試點,為電梯所涉及人員提供保障。
已經有電梯事故中的受害人因此獲賠。2015年5月7日,梧州市某商業廣場里,兩位顧客因乘坐的電梯突然發生故障而摔倒,受傷入院。所幸,該商場于當年1月支付了500元保費,為這臺電梯投保了電梯安全責任保險。保險公司及時為傷者支付了3萬元的預付賠款,用于緊急救治,事后又為傷者支付了9.75萬元保險賠償金。
據介紹,目前,廣西電梯的使用單位、維保單位、物業單位均可投保。在公眾聚集場所及企事業單位、寫字樓每臺電梯的保費分為500元和1000元兩檔,保障程度分別為:每次事故每人賠償限額30萬元,每年累計責任賠償限額為300萬元和600萬元;居民小區的生活電梯保費分為150元和300元兩檔,保障程度與公眾聚集場所及企事業單位、寫字樓的電梯一致。
目前,試點主要在全區范圍內的公眾聚集場所,即各賓館、商場、車站、飯店、休閑娛樂場所、醫院、公園、學校、幼兒園、景區、體育場館、展覽館等展開。
自治區質監局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廣西電梯使用管理方的投保意愿不強,投保比例不高。建議電梯管理使用方及時購買這項保險業務,既能有效避免責任推諉,也能降低電梯管理使用方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