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梅城江南百花洲的時代廣場小區大部分住宅樓都沒有電梯,a棟的電梯在2015年7月增設,只建了兩層就因業主之間意見不合而停工,還有不少業主因電梯不建而拒交物業費,引發業主與業委會之間的矛盾。我市已出臺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相關規定,門檻也降低不少,為何時代廣場小區的電梯還是建不起來?
業委會主任“控告”業主擅設電梯
近日,市民梁女士來到“民生一線”辦公室。她自稱是時代廣場小區業主委員會主任,他們小區a棟業主增設電梯,但未經小區其他棟業主的同意、且沒有獲得有關部門的準建手續就擅自開工建設,擾亂小區正常生活秩序,損壞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梁女士的說法是根據市城鄉規劃局在2015年8月17日出具的一份增設電梯規劃批前公示。公示中提到,這是業主對在建電梯“申請補辦規劃手續”。據了解,電梯井在7月份就開工建設。
記者到位于梅城江南百花洲的時代廣場小區看到,該小區a棟入口處建起了電梯井,已有兩層高(如上圖)。電梯井旁邊就是停車位,還堆放著不少砂石、磚塊、木板等材料。梁女士說,如此增設電梯,影響了小區人員的進出,此外還霸占了大量公共空間,導致車輛通行和停放困難,節假日還造成通道堵塞。住在h棟的一名業主說,做成這樣非常難看,影響外觀,還埋下消防隱患。
增設電梯存諸多爭議而停工
2015年3月,《梅州市市轄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管理規定(試行)》(下簡稱《規定》)開始施行,使舊樓房加裝電梯成為可行。
時代廣場小區a棟的業主徐先生告訴記者,2015年4月份,a棟14戶業主共同商討增設電梯事宜。據了解,除了第2層的兩戶,其余12戶業主都簽名同意。“按照《規定》,只要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就可以了,我們是符合條件的。”徐先生說,他們也向業委會打了報告并公示,其他棟的業主也沒提出反對意見,之后就向相關部門報批。
相關部門在8月份進行公示后,其他棟的業主認為增設電梯是在手續不全的情況下開工,不合程序。徐先生等人對補辦手續進行解釋:向相關部門報批后,設計院的相關負責人出差在外多時,建設圖紙得不到簽名,“可以先動工,因為手續都是齊的。”
9月1日,市城鄉規劃局再出具一份審查意見,稱公示期間接到8宗反饋意見,建議申請增設電梯的業主與持反對意見的業主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再重新送審。梁女士稱,電梯開工建設,僅是取得a棟業主的同意,而全小區有118戶,其中53戶反對增設。據了解,他們的理由集中在影響外觀、占用車位、影響小區安全等方面。對此,a棟業主進行反駁,認為該棟住宅樓相對獨立,根本不會對其他棟造成影響。
就這樣,增設的電梯井在爭議聲中停工。
業主因停建電梯拒交物業費
業主徐先生等人稱,當初增設電梯也是有業委會蓋章的,他們希望業委會能召開業主大會協商此事。12月1日,業委會書面回復a棟各業主,表示已與不同意增設電梯的業主協商,但未能達成一致,希望a棟業主到有關部門妥善解決。
電梯停建引發了鄰里之間的不和,小區的管理也受到影響。最令梁女士頭疼的是,從2015年11月開始,a棟14戶業主只有2戶主動交了費用。梁女士表示,因a棟大部分業主拒交物業費,其他棟的也跟風,小區管理經費運轉都出現了困難。
“業委會沒有為業主服務,我們就暫停交物業費。”業主歐陽先生表示,電梯問題解決了,其他問題都好解決。“增設電梯和交物業費是兩碼事,不能混淆。”梁女士認為,a棟業主是以物業費來要挾業委會。a棟一名沒透露姓名的業主對記者說,如果電梯問題實在協商不了,就只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