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電梯保養不及時,電梯無法正常工作,物業推諉扯皮,業主想要投訴卻缺少地方性法規依據。
撫順市年內將出臺《撫順市住宅電梯管理辦法》(文內簡稱《辦法》),居民“電梯煩惱”將“有法可依”!
近期撫順市政府法制辦與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聯合召開了《撫順市住宅電梯管理辦法(草案)》征求意見會,邀請街道代表、社區代表、業主代表、維保單位代表和物業代表等18人參加討論,隨后又邀請省內7名專家進行了論證。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安全設備監察處處長林洋稱,該《辦法》年內即將出臺,“這個《辦法》出臺之后,規定每個物業單位的電梯維保單位必須進行登記備案,一旦業主發現物業存在鉆空子行為,相關部門就有依據進行處罰。”
對于《辦法》的核心意義,林洋表示:“《辦法》中明確了電梯的責任單位,那就是物業單位,未來一旦電梯出現問題,責任歸屬就是物業單位方面。”
他表示,棄管小區電梯出現問題后,棄管小區所在的街道、居委會以及鄉鎮區人民政府需要出面進行協調解決。業主有關電梯問題的投訴可以找物業監管部門,目前撫順的合法物業單位都有備案登記,相關的建委和房產部門對他們有管理權。
林洋稱電梯正在成為“垂直的公共交通工具”,“在我們特種安全設備中,電梯可以說是與民生問題連接得最為緊密的,希望《辦法》出臺后可以讓更多的物業單位受到更加嚴格的監管,市民遭遇電梯問題時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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