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筑電梯從2000年開始普及,目前在用的5000多部電梯普遍進入維修高峰期。這其中,費用不足造成的維保不到位,往往是導致電梯事故頻發的主要原因。今年3月起實施的《徐州市電梯安全管理條例》,特別對電梯維修費用的來源作了明確規定。
馮濤 徐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電梯的維修費用從原則上來講,應該從物業的維修基金中進行支取,如果說沒有維修基金,或者說維修基金不足的電梯安全部分,應該由業主進行分攤。
不過,維修基金的支取必須要經過三分之二以上業主的同意。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很多業戶對于維修基金的動用往往也有不同意見,難道就讓損壞的電梯一直停運嗎?
馮濤 徐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我們條例作了一個變通性的規定,就是說在買房子的時候可以先達成一個業主公約,在公約里約定,在發生電梯的停機事故,需要立即更新、維修、改造的時候,可以由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大會,他們來直接申請維修基金,不需要經過三分之二(業主同意)了。
在電梯里,我們經常能看到各種廣告,現在電梯廣告已經很普遍了,那這部分廣告收入又該用于何處呢?
馮濤 徐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由于電梯日常的運行維護費用不足,利用電梯可以獲得一部分收入,我們條例里就規定,這個錢可以優先用于電梯的運行、維護等等這方面,也可以補足這方面的資金不足問題。
解決了電梯維修的資金保障問題,《徐州市電梯安全管理條例》還在技術方面明確了電梯維修保養的標準規范。
馮濤 徐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電梯條例規定,電梯維護保養單位每十五天就要對電梯進行一次檢查保養;六個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測;同時要設立二十四小時值班電話;接到乘客被困故障報告以后,要求在三十分鐘內趕到現場實施救援,同時向質監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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