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口一居民樓電梯收費15年;月票漲價引居民不滿,物業稱因管理成本提高
居民樓建起來15年,3部電梯上下均要收費。昨日,家住漢正街的姚小姐反映,她坐電梯每次要交兩毛錢,且最近提價50%。管理方稱,樓房系還建樓,一直未收物業費,現在管理成本高了所以要漲價。
姚小姐家住漢正街東富商城C棟,為18層商住樓,共3部電梯,3樓以上為居民用房,1、2樓出租給商戶使用。多年以來,住戶乘電梯上下,每次要交兩毛錢,可辦月票,每本100張收費10元。
前不久,物業貼出通知,月票漲價至15元,“漲價50%,也沒出示物價局的相關文件。”姚小姐說。
昨日,記者在漢正街東富商城C棟發現,2樓通往3樓的樓梯間已被封死,住戶上下樓必須乘電梯。電梯內,一中年婦女坐在凳子上,面前擺著收費盒。
電梯旁張貼了一張電梯費漲價通知,通知稱,為確保電梯正常運行及以后長期的電梯維修金、年檢費,將電梯月票從10元調整為15元,學生月票從5元調整到10元,上下電梯各收取月票一張。沒月票,上下電梯每次收兩角不變。
通知還列出了物品上下電梯的收費標準,如沙5角/包,水泥1元/包,搬家10元/梯等等。通知落款為“東富物業”。
昨日,東富物業莊經理告訴記者,東富商城C棟為還建樓,自1996年建成以來,一直未收取物業費,所以上下電梯都收取了費用。1999年,開發商及物業公司離開后,物業部分人員留下來繼續管理該大樓,員工工資來自地下室及設備層的出租。今年4月,因消防整治,地下室被迫停止外租,加上電梯管理成本提高,無奈只能提高電梯費。
對此,江漢區物價部門表示,電梯費原則上應納入物業收費范圍,若無物業,管理方可與業主商議收取,但收費標準應報物價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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