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交了各種物業費用,但小區仍然對電梯缺乏維護和保養,住戶對電梯安全故障頭疼不已。12日,西安市政府常務會研究通過的《西安市電梯安全與節能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小區電梯運行費應專款專用,物業應每半年公布一次費用使用情況。
電梯故障投訴居特種設備之首
無故死機、運行中突然掉層下落、電梯門開合不了……電梯普及的今天,頻發的安全故障越來越令人提心吊膽。目前,市場上還存在一種“經濟型電梯”——電梯功能被人為簡化,建筑特別是住宅建筑電梯配置標準過低,大量電梯超期或帶病服役……從而導致電梯故障頻發。
據初步統計,去年我市共有27起針對電梯故障的投訴,而今年上半年就上升到74起,投訴率居各類特種設備之首。電梯使用單位管理職責落實不到位,維護保養意識較差,電梯第三方維護保養市場不規范等,是造成電梯安全問題的因素。
使用管理單位為電梯安全責任主體
由于電梯使用管理單位具有復雜性,特別是住宅電梯使用管理涉及到項目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等多個責任主體,現實生活中當電梯故障發生或進行日常維護時,責任劃分不明確,使各管理單位之間常常互相推諉。
《辦法》對電梯使用單位的安全主體責任進行明確,特別強調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對電梯使用安全負責,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對維護保養電梯的安全性能負責。
《辦法》規定,電梯安裝后,建設單位尚未移交給電梯產權所有者的,該建設單位為電梯使用管理單位。委托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電梯,受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為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未委托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電梯,屬于單一產權所有者的,該產權所有者為電梯使用管理單位;屬于多個產權所有者的,應當協商明確其中一個產權所有者為電梯安全使用管理的責任人,其他產權所有者承擔連帶責任。
電梯數量布局不合標準 不得開工建設
對電梯數量設置和布局不符合國家、省市相關規定和標準的,《辦法》提出,規劃部門不得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圖審查機構不得發放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證書。
《辦法》還提出,安裝電梯應當配備視頻監控設施。在用電梯應當定期檢驗,定期檢驗周期為一年。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電梯,不得繼續使用。
在用電梯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或者能耗嚴重超標,經安全技術評估確認已無法保證安全,且無改造、維修價值的,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該及時予以報廢。報廢電梯應該現場解體,不得轉讓、銷售或再使用。
物業應每半年公布電梯費收支情況
加強電梯的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是及時發現和解決電梯安全隱患的重要保障。《辦法》規定,電梯維護保養單位應設立24小時維保值班電話,接到電梯困人故障報告后,維修人員應當及時抵達并實施現場救援,抵達時間不超過30分鐘。
對于住宅小區,電梯維修保養更為重要,而維護保養費用的落實和正確使用才是關鍵。《辦法》規定,實行物業管理的電梯,業主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物業服務企業交納電梯運行費。不按規定交納的,由物業服務企業依法追繳。
電梯運行費應該用于電梯日常管理、維護保養、直接物質損耗以及電梯檢驗等相關費用,并單獨立賬,專款專用,不得挪用。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每半年公布一次電梯費用收支情況。
打破“管”“檢”分離
電梯安全檢測結果應該書面報告監管部門
目前,電梯行業存在檢驗檢測與安全監管分離的問題。具有專業資質的機構對電梯進行安全評估后,安全監管單位卻并不知曉檢測結果,因此無法真正將不安全隱患整改落到實處。
對此,《辦法》規定,電梯檢驗檢測機構在檢驗過程中發現電梯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未按規定辦理電梯使用登記或者施工單位在施工前未向市電梯安全與節能監督管理部門書面告知的,應當書面告知相關單位采取相應措施或者辦理有關手續,同時書面報告市電梯安全與節能監督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