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電梯維保單位終止對小區內電梯的日常維修保養服務,從4月15日起,市質監部門對市區都市廣場的電梯實施了封停措施。直到該小區與具有電梯安裝維修許可資質的電梯公司簽訂了電梯維修保養合同后,質監部門才對4臺電梯進行了解封,近日,4臺電梯恢復正常使用。
昨天,市質監局相關科室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如果電梯沒有維保單位,為了安全,質監部門將對其實施封停,”“建議居民要愛護電梯,要了解電梯使用的一些安全知識,盡量避免封停事件,以免帶來不必要的煩惱。
維保撤離 電梯被封
位于市區的都市廣場內共有在用乘客電梯4臺,但由于原物業管理公司已不再管理該小區,原負責電梯維修保養的廣東名優電梯工程有限公司、江門市奧聯電梯工程有限公司也終止了對小區內電梯的日常維修保養服務。導致4臺乘客電梯轎廂內既無《安全檢驗合格》標志、《電梯使用安全守則》,也無應急救援電話。
都市廣場電梯維保單位撤離后,質監部門接到反映,根據了解情況,向業主發出了《告都市廣場全體業主書》。江門市質監局經與都市廣場業主委員會研究后,自2010年4月15日起對該小區內在用的4臺電梯實施封停措施。
進展:電梯恢復正常
記者從質監等方面了解到,直到5月17日,都市廣場業主委員會向質監局提出對4臺電梯進行解封的申請,并說明“本小區已聘請到江門市蓬江區益威物業服務公司,物業服務公司已跟具有維修資格的電梯公司簽訂維修合同”。
5月18日,質監局對4臺電梯進行了解封,并要求這4臺電梯必須經有資質的電梯公司進行全面檢修,由江門市特種設備檢驗所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5月25日,江門市特種設備檢驗所對電梯進行檢驗。5月26日,4臺電梯恢復正常使用。
部門說法
質監部門:
遇電梯安全問題應及時反映
昨天,記者從江門市質監部門了解到,類似都市廣場的事情,前不久在江門市區麗泰居也曾出現過。
而事件原因是在電梯壞了后,部分業主未交維修費用,電梯維保單位收不到維修費,不愿意維修,導致電梯被迫封停多日。
江門市質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負責人表示,居民樓使用電梯的情況日漸普遍,在部分小區,由于一些居民在交物業管理費、電梯維修保養費用等方面不是很自覺,導致居民電梯無維保單位的事件會逐漸增多。
“只要居民電梯無維保單位,為了居民的人身安全,我們就要對電梯實施封停。”這位負責人表示,都市廣場居民電梯無維保單位事件具有典型意義,提醒市民提高電梯使用的安全意識。
江門市質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負責人提醒居民樓有電梯的市民,平日使用電梯時要留意看電梯有沒有警示、應急電話、檢驗標志等,如果沒有,就要及時向質監部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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